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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8-21
市民咨询济南哮喘病医院是否是新农合定点医院

自己父亲已经在历城区彩石镇参加新农合,已经在济南市哮喘病医院住院治疗,但镇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告知,这家医院不属于新农合定点医院,无法使用新农合报销。但据来电人讲,医院的工作人员告知,济南市哮喘病医院属于新农合定点医院。来电咨询济南市哮喘病医院到底是否新农合定点医院。

回复时间:2012-08-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城区回复:

根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济历城政字[2012]11号 参合农民必须到下列定点医院就诊方可享受合作医疗报销:市级医院定点有:济南市中心医院、市立一院、二院、三院、四院、五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儿童医院、市传染病医院、济南医院、市口腔医院、市皮肤病防治院、市民族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明水眼科医院、市106医院. 当事人父亲所住济南市哮喘病医院不属于历城区新农合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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