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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8-21
市民反映某餐馆拒开发票问题

在天桥区堤口路某餐馆就餐,消费840元,不给开具发票,多次向饭店反映,一直推脱不予开具,认为不合理,希望尽快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8-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接热线工单后,我局药山中心税务所的片管员去现场调查核实,该水饺馆工商、税务什么证照都没有,我们已对该水饺馆下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水饺馆限期办理税务登记证,待取得发票后,给举报人补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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