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申请天桥区北刘片区廉租房1号楼住房,咨询何时可以入住,希望相关单位落实处理。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回复:
经我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落实该房为收购房源,由市旧投开发,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移交,移交后将立即安排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