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8-11
市民反映退休教师药费报销问题
自己是1990年回民中学退休教师,2011年药费报销至今未发放,询问具体原因,请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08-1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教育局回复:
经学校落实,现答复如下:投诉人2011年发生的医疗费总额为4535.5元,根据规定,其个人担负10%,应报销金额为4081.95元。学校公费医疗对口医院为民族医院,2011年学校医疗费超支。未超支部分(950元)已发放其本人。超支部分待财政拨付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