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8-08
市民反映某停车场乱收费问题
槐荫区经一路纬十一路路口西侧,有一处停车场,自行车收费0.2元,电动车收费1元,认为属于乱收费,对此十分不满,请处理。
回复时间:2012-08-0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物价局回复:
经槐荫区物价局调查,现已责令该停车场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收费。该停车场为小商品市场设立,检查人员联合治安大队、西市场办事处城管科共同到达现场,对收费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小商品市场对停车场工作人员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