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8-05
市民咨询车辆年审需进行环保检验问题
在章丘市车管所进行车辆年审时,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在此办理环保标志否则不给年审,咨询在车管所办理环保标志是否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08-0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章丘市回复:
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关于实施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济南市、我市相关文件。在用机动车应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机动车注册登记地有资质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环保检验。经检验合格的,由环保部门核发环保检验标志。经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应当自行维修后进行复测。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目前,章丘市境内具备机动车环检资质的有章丘市润祥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地址:章丘市城东工业园丰年大道北首东侧。因物价部门未出台收费标准,现在进行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暂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