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7-30
市民反映某小区内开设辅导班不合理
槐荫区二环西路新沙小区66号楼,有居民在家中开设辅导班,来电人称此处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落实。
回复时间:2012-07-3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回复:
经槐荫区教育局答复:我局工作人员前往二环西路新沙小区66号楼巡查,发现信访人所述该楼*单元***室有广告牌,经过检查发现,其是一家在济南市工商局槐荫分局注册的教育信息服务中心,属合法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