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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7-29
市民咨询房产过户是否缴纳继承税

自己居住在槐荫区营市街124号(属于国有土地),自己的父母都已经去世,现在想将爸爸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询问过户时有无继承税。请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07-2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接到工单后我局纳税服务中心立刻与纳税人取得了联系,对继承房屋所涉及的税种及相应政策进行了解释。 1)继承房屋涉及以下税种:(1)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暂免征收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3)印花税: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98]255号)第五条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若合同没有价格体现,则需要评估或者核定价格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4)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办理房产继承开具免税证明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继承人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继承公证书。以上复印件的每一页在各自证件上签字按手印。办理完税手续时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至于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名称不符能不能办理继承手续建议纳税人咨询房管、公证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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