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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7-29
市民咨询办理准生证问题

家住高新区舜华路办事处某村,自己属于二婚,妻子属于初婚,今年27岁,户口在村中,妻子已经怀孕,现想办理准生证,咨询此情况如何办理。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7-2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经调查,来电人属再婚,妻子属初婚,根据《省人口计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现李先生的妻子已经怀孕,违反了条例规定,已联系李先生告知其找本居的计生主任按条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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