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7-24
市民反映户口分离问题
长清区平安镇某村,想将户口分开,平安派出所户籍科民警答复必须户口下有两套房产,咨询该民警的答复是否合理。请相关部门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2-07-2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根据现行户籍政策规定,分户的基本条件为: 一个家庭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家庭成员中经济生活自立并分居他处且实际居住的,经考察属实,可分立户口。根据政策要求,居民分户需要提供的手续如下: 1、个人申请; 2、居民户口簿; 3、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或其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结婚(离婚)证或其他书面有效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该交办件中,户籍民警答复需要提供两套房产的房产证明,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希望该群众能够理解政策要求,积极提供相关手续,以便民警及时为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