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下区芙蓉街某餐馆就餐,消费107元, 结账时该店拒绝开具发票,希望相关部门落实查处。
市地税局回复:
我局对该单位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发票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已给举报人补开了发票,经与举报人沟通,已取得了举报人的理解和支持,举报人对此处理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