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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7-20
市民反映就业推荐书过期补办问题

自己是2003年山东省某职业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已过期。咨询原发证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告知,过期后可以到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补办,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却拒绝补办,表示不满。请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7-2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经济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落实:经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沟通。就业推荐书由省里签发,其补办也由省里补办,市里无权补办。省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2003年毕业生的就业推荐书已经超过2年的派遣期,无法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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