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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7-20
市民反映新生儿落户需办事处盖章问题

自己孩子2011年12月出生,住在槐荫区纬六路46号,去派出所落户,落户必须有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盖章,从2012年3月开始去街道办盖章,求助多次没有帮助盖章,对此不满,请职能单位工作人员尽快落实帮助盖章。

回复时间:2012-07-2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回复:

经槐荫区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落实:当事人系单位职工,其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是在单位办理的,新生儿落户备查联应由其单位所在地计生办盖章,即原发证单位盖章。如当事人孩子户口要落到我辖区,应带齐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医学出生证明和户口本到我处登记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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