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7-18
市民反映退伍自谋择业费问题
长清区城市户籍的义务兵退役后,长清区民政局给予发放自谋择业费共31000元左右,但是此费用每年只给予发放10000元左右,分3年给予发放完毕,却不给予一次性发放此费用,来电咨询此原因。
回复时间:2012-07-1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长清区回复:
根据中共济南市长清区委党委常委(扩大)议军会会议纪要 济长办纪字【2008】1号文件中规定,城镇退役士兵享受的自谋职业金,由区财政列支,分两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