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户籍地高新区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咨询准生证办理后是否有有效期限。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按照济南市《关于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有关规定》(济人口字〔2011〕9号)第24条规定,持有《服务手册》但三年内未怀孕且仍符合生育条件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延长有效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