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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7-14
市民反映办理准生证问题

户籍属于济钢派出所,需要给孩子落户,在菏泽办理的准生证,但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受理,来电人咨询派出所做法是否合理。

回复时间:2012-07-1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经与当事人联系,了解到其为济南单位集体户,妻子为外地家庭户,根据按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集体户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中规定:(三)集体户成员的出生登记。1、新生婴儿父母双方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家庭户的,应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在父或母所属家庭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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