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7-10
市民咨询购房落户问题
户口归属于济宁市,妻子户口属于历下区,夫妻双方在济南登记结婚已两年时间,现在夫妻双方在济南购买了一套满90平方米的商品房,房主是妻子的名字,咨询此情况自己的户口是否可以落户济南,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7-1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如其妻子为济南单位或人才集体户,在房产处实际居住,可凭房产证、济南单位或人才集体户个人内页到买房所属派出所,派出所核实实际居住,具备落户条件,可把其妻子户口从集体户移入家庭户后符合“夫妻投靠落户”政策,可按申办手续到家庭户所属派出所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