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7-08
市民咨询供热管道更换缴费问题
自己是天桥区堤口路100号荣泰小区北区的居民,04年购买房屋时带有集体供暖,近期小区物业张贴通知:济南热电供热公司要更换供热管网,将供热管道改为可单户控制,收费标准:每户每平方米100元(按建筑面积收取),咨询该收费是否合理。
回复时间:2012-07-0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物价局回复:
政策规定:一是根据市物价局、公用事业局、经信委联合下发的济价费字【2011】103号文件规定,规划红线至分户锁闭阀供暖设备改造实行政府指导价,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按建筑面积48元/平方米,已建成居民住宅小区需要供热设施设备改造的,由专业经营单位与业主根据改造规模在新建小区单项设施设备配套安装基准价范围内按《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必须由用户委托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并签订施工安装合同,未签订安装合同的不得收费。二是对室内设备改造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