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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7-05
市民建议将抄表时间添加到电费明细单内

天桥区臧家屯小区西区,电费明细单内,没有抄表的日期,建议将抄表日期添加到电费明细单内,属臧家屯供电公司管理。请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07-0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济南供电公司回复:

已向客户解释电费明细单固定格式无法添加抄表时间,如咨询抄表时间可以拨打相关电话,已将电话告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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