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6-30
市民反映廉租房物业费问题
自己是天桥区天宝新居的廉租房住户,在2012年1月份之前的物业,收取的物业费是0.8元每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收取。2012年1月份更换新物业之后,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为1.65元每平方米。咨询相关部门现任物业收取的物业费用1.65元,是否合理。
回复时间:2012-06-3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住房保障局回复:
天保新居是我市廉租房项目,目前执行的物业费标准是在市纪委监督下经过公开招标的确定的,按政府和承租户合理分摊的方式,政府免收低保家庭的物业费,减免低保边缘家庭50%的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