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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6-28
市民反映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超时收费问题

自己到济南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游泳,出来时实际超时7分钟(挂有超时15分钟内免费的牌子),但工作人员按照超时23分钟收取30元费用,对此表示不满,希望相关单位落实给予合理的解释。

回复时间:2012-06-2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体育局回复:

游泳馆入馆时前台服务人员告知游泳馆使用时间为90分钟,超时须加收相应场次费用,有语音提示机循环播放游泳卡使用方法,刷卡时刷卡机桌面有温馨提示语。电话联系当事人,详细告知游泳卡使用时间每次90分钟,每场预留15分钟还卡时间,如超出106分钟至150分钟时加收相应的场次半场费用,如超出151分钟至195分钟加收相应的场次一场费用,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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