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6-22
市民咨询就业培训先缴后补政策问题
自己是历下区的失业人员,有失业的相关证明,了解到历下区社保大厅公布培训机构免费给失业人员进行培训,6月11日到历下区阳光大姐培训中心进行技能培训,工作人员让先缴纳培训费,等技能培训考试过关后再给退费。咨询收费是否合理。
回复时间:2012-06-2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经济南市就业办综合处落实:济南市就业培训补贴政策实行先缴后补原则。培训学员先缴纳培训费用,培训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培训机构先行补贴学员政府补贴部分。历下区阳光大姐培训中心严格执行政策,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