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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6-21
市民反映退还仲裁费问题

4月12日,自己因保险纠纷问题在济南市仲裁委申请仲裁,缴纳上诉费2800元,4月18日申请撤诉,裁决书规定仲裁委需退还1170元,但至今仲裁委仍未退还上诉费,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帮助协调退还上诉费。

回复时间:2012-06-21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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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仲裁办回复:

经我办调查,该案已经我委已结案,并向当事人送达了决定书。按照我委财务规定,仲裁退费需在案件结案后一个月后才能办理退费手续。现已经为当事人办理完毕退费手续,已退还仲裁费用1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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