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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6-16
市民反映档案存放问题

之前在华夏银行上班现在已辞职,现在想把个人档案存放在经十路济南市人才市场,但是人才市场告知不接收,称自己是之前属于金融单位,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6-1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经济南市人才服务局落实:针对该女士提出的问题,我们已经在电话中给出了明确的答复。鉴于其系华夏银行职工且现已辞职,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坚决杜绝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弄虚作假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人〔1998〕25号文件之规定,省直和中央驻鲁单位保管的辞职、辞退、聘用以及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要抓紧移交省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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