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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6-15
市民反映分娩补助与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自己是历城区仲宫镇居民,在历城区县医院生育,该医院将分娩补助和生育险同时报销,认为不合理。请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06-1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城区回复:

根据新农合管理规定,参合农民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报销时须先扣除分娩补助部分,剩余部分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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