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6-12
市民咨询一次性补足社保问题
母亲在单位交纳5险,失业后在社会上缴纳2险,至今累计缴纳12年,现在年龄到达50岁无法退休,来电咨询能否一次性补足15年的保险,让母亲退休。
回复时间:2012-06-1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1、按照济南市相关补缴政策,参保人只能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应缴而未缴的养老保险。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等采取灵活就业方式缴费的人员不能补缴。 2、如果符合补缴条件,可由单位出具补缴申请、填写补缴申请表、携带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存续的证明材料、公司财务记账凭证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等材料到单位所在的缴费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若不符合补缴条件,根据2011年人社部13号令,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交齐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