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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6-02
市民咨询干部去世后有无补助

徐女士来电反映:自己父亲1945年参加工作,属于副厅级干部,2012年4月2号去世,咨询老人去世后有无其他方面的补助,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6-0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城区回复:

根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民发[2007]64号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发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月个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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