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5-29
市民反映某餐馆拒开发票问题
李女士来电反映:历城区洪楼大润发附近某麻辣烫,在顾客吃完饭后不给开发票(消费42.5元),工作人员称每月20号以后都不开发票。请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05-2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经调查情况属实。一.违法事实: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二、处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之规定,对该户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处以500元的罚款。同时我检查人员对该业户进行了政策法规的解释,以及将上述处理结果同举报人进行沟通,举报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