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5-27
市民反映某快餐店未开发票问题
李先生来电反映:自己在大明湖西南门的神龟馅饼店消费35元,但不给开发票,希望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05-2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经天桥地税局纬北路中心税务所调查,济南神龟新怡餐饮有限公司证件发票齐全,该单位周日因发票用完,告知消费者周一可以来取,为此,举报人对不能提供发票不满。现经协调,该单位已给举报人开具发票,并对给举报人造成的不便赔礼道歉,举报人对此处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