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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5-24
市民咨询收养子女问题

刘先生来电反映:户籍地:天桥区桑梓店镇,自己已经年满30周岁,妻子不满30周岁,现在无子女想要收养一位外地婴儿,对方父母同意。希望相关部门落实是否可以收养、是否在济南办理、如何办理。

回复时间:2012-05-2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民政局回复:

联系当事人,收养人必须夫妻双方都30周岁以上,建议当事人咨询孩子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具体审核收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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