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来电反映:2012年的产假与2011年产假时间上是否有变动(政策)。请相关部门落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济南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回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由90天调整为9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