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马山镇某村村民第一胎是男孩,2012年3月份生育第二胎,属于非法生育,希望职能单位查处。
长清区回复:
根据马山镇计生办工作人员调查,该村民违法生育二胎情况属实,将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