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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5-22
市民反映退休工资问题

刘女士来电反映:自己母亲之前在市中区社保办交纳的居民养老保险,到2011年12月4日年满55周岁,因个人原因一直未办理退休。2012年3月申请退休,2012年4月份28日第一次发放的退休工资,认为从2011年12月到2012年3月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未发放工资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落实。

回复时间:2012-05-2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1、经查询,您母亲在2011年12月4日虽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月累计不足15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无法在当时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您母亲在2012年3月申请退休时缴费已满15年。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养老保险工作中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鲁劳社[2001]29号)第二条规定:“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或缓退年龄后,单位未及时申报的,其养老金应从单位正式申报的次月起纳入统筹”。所以,您母亲2012年3月申报退休,2012年4月开始养老金纳入统筹发放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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