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来电反映:之前在历下区经十路的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内办理的会员卡,近日游泳离馆时不慎将泳裤丢失在凳子,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
市体育局回复:
游泳馆工作人员将其遗留的泳裤妥善保管,张先生已将泳裤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