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5-18
市民反映土地证丢失补办问题
侯先生来电咨询:自己是历城区彩石镇某村村民,来电人表示家中1950年的土地使用证丢失,5月份到土管所补办被告知没有登记无法补办,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补办。
回复时间:2012-05-1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城区回复:
1950年还未实施土地管理法,该地契已不具备法律效益,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请检查制止乱发土地证书的通知》、省土地管理局(88)鲁土综字第23号《通知》及济南市土地管理局济土地字(88)第2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凡在《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不是土地管理部门依法颁发的土地证书(包括宅基地)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