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5-18
市民反映落户问题
徐先生来电反映:2009年在山东建筑大学毕业,现在在中建八局一公司工作,地址:历城区工业南路属于东风派出所。因为之前单位失误户口没有落到集体户上,现在还在学校,想要将户口落到现在的单位,但是派出所不同意,咨询过济南市公安局对方告知可以,希望相关部门落实是否可以落户。
回复时间:2012-05-1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接到信件后,东风派出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调查该问题。根据济公户【2011】5号文件,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派遣到我市单位就业,尚未落户又辞职应聘我市其他单位的,由原派遣单位出具辞职或离职证明,现应聘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劳动合同,同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可按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