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5-17
市民反映舜泰广场停车收费问题
尹先生来电反映:自己在高新区舜泰广场上班,物业向车主一次性收取一年的停车费,认为收费时间太长、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05-1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高新区物价管理办公室对舜德物业进行了调查。经核实,来电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根据《济南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济价房字[2004]168号)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为写字楼、工业园(区)、商场(商埠)、宾馆(酒店)等非住宅提供公共性物业服务,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合同约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给予规范和指导。由于舜泰广场属于办公用房,其停车收取车辆看管费时限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