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5-17
市民反映携带导盲犬乘车问题
马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一名律师,通过朋友了解到5月的时候,在34路公交车上,有一位济南市的残疾人刘先生携带导盲犬乘坐车辆,但是司机拒绝刘先生乘坐,并挑唆乘客侮辱此名乘客,但是事后济南市残联没有及时维护刘先生的合法权益,认为相关职能单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5-1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残联回复:
对于马先生反映导盲犬乘坐公交车的问题,在我市是个“新生事物”,在政策法规层面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广大市民还不甚了解。市残联了解情况后,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配合媒体积极宣传有关导盲犬的常识。目前,市残联已与公交部门在现有政策法规内达成了初步意向,并与当事人进行了协商,这个问题也得到了初步缓解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