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5-17
市民反映某中学食堂饭菜价格问题
李先生来电反映:历下区二环东路某中学的食堂,销售的饭菜价格非常高,学生接受不了,希望相关单位帮助与学校协商,降低饭菜价格。
回复时间:2012-05-1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教育局回复:
您交办的交办件已收悉,市教育局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学校进行调查落实,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2011年6月19日,由教师、家长、学生参投标代表组成的食堂招标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餐饮企业展示、查验标书、现场答疑三个环节,最终由全体评委票选出最满意的餐饮单位。邀请学生和家长代表参与招标,使程序更加透明,程序的公正将使招标结果更有公信力,得到了学生家长的欢迎和肯定,教育主管部门也给予表扬,在山东省高中校长培训会上副厅长特意介绍了该校的做法。学校本着“经营可以承包,责任不能承包”的管理理念,和餐饮公司积极配合,逐步规范食堂管理,不断完善食堂的管理细节,在经营过程中,学校定期组织学生、老师、家长代表对食堂进行考核,达不到承诺满意度的企业,将要求其按照承诺自行整改或重新招标。二、2012年5月11日学校邀请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针对价格问题,食堂方面也承诺努力做好成本核算,确定符合市场水平的价格,并保证足份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