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5-15
市民反映购买房产未开发票问题
刘先生来电反映:2011年购买的历下区利农庄路绿景尚品小区某户房产,已经缴纳全款,但是开发商至今没有开具发票,对此不满。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5-1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经调查该处房产尚未经房管部门进行面积实测,无法确定面积及全部价款,房地产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先开具收款收据,待办理房产证明时开具准确售房发票。刘先生急需房屋发票,办理公积金手续,经协调房地产公司同意先按收到的全部价款开具发票,待实测面积勘测后,按实际价款多退少补,更换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