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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5-08
市民咨询患有精神残疾的低保户是否可以免费用药

宋先生来电反映:自己家中有精神残疾的病人,并且家中也享受着城市低保,咨询是否有针对有精神残疾的病人可以免费用药的政策。

回复时间:2012-05-0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残联回复:

经了解,宋先生的哥哥今年58岁,精神二级残疾,家住市中区六里山办事处,低保家庭,长期在省精防中心拿药,咨询我市的免费服药的救助政策和申报程序。答复其哥哥的情况符合我们贫困精神残疾人服药救助的条件,定点康复机构是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监护人可拿病人的残疾证、户口本、低保证、医院诊断证明到市中区残联申请救助。经及时与市中区残联沟通,宋先生已带相关资料到市中区残联进行了申请,区残联已进行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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