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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5-08
市民反映购买运动鞋拒开发票问题

张女士来电反映:自己在历城区柳埠镇柳西村商业街某店购买一双运动鞋,店内只开具机打小票但不开发票,咨询此店不开发票的做法是否合理,请相关部门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2-05-0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国税局回复:

接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调查报告如下:经查,被举报单位实际注册名称为:**专卖店;税号:37012****25A0;经营地址:柳埠镇柳西村;负责人:董某;主要经营:销售运动服装、鞋帽。举报人反映购买一双运动鞋,价款:35元。购买后未开具发票。经我局实地调查后,举报情况属实,并且该店开业后未办理税务证件。因此,我局对该业户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业户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行为给予200元的罚款。罚款号为:3701200652523389。该店负责人表示,开具发票后,会给购买者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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