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5-04
市民反映卫生费问题
张先生来电咨询:自己在槐荫区经七纬六路有一家门头,城管工作人员收取卫生费,该卫生费为540元一年。认为不合理,张先生咨询具体收费标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5-0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回复:
槐荫区城管局收取费用标准是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和济南市物价局下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的相关条例合理、合法收取的: 1、责任区清扫委托服务费 0.20元/户、平方米根据济价费字【1997】103号文 2、经营门头垃圾袋装上门服务费 15元/户、月根据济价费字【1998】129号文 3、生活废弃物委托代运服务费 15元/立方米根据济价费字【1997】103号文 4、生活废弃物处理费 6元/立方米根据济价费字【1997】103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