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5-03
市民反映某饭店食品卫生问题
李女士来电反映:在天桥区无影山路某饭店吃海鲜,之后开始上吐下泻,来电人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查处。
回复时间:2012-05-0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药监局回复:
接举报后,我局天桥分局派出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单位操作间冰柜内成品与半成品未分开存放,各功能设施未标明标识用途,部分食品未能离墙离地存放,当场不能提供《食品采购台账记录》,不能提供食品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及供货凭证。针对发现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立案,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对上述问题限期整改,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规范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