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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5-03
市民反映某餐馆无证经营问题

马先生来电反映:天桥区黄岗路村家庙东侧第二家,此处有一间小餐馆,未办理任何相关营业手续营业,居民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帮助查处。

回复时间:2012-05-0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药监局回复:

接举报后,我局天桥分局派出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店业主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针对发现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立案,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五日内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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