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北坦街道办事处聚贤街南刘家庄小区,水费每立方5元,认为不合理,水费交到水电办公室。希望相关职能单位落实处理。
市住房保障局回复:
经我局公房管修处落实,济发房产经营公司答复此处房屋为公建房,(非住宅项目),与民用房水费缴纳标准不同,5元水费符合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