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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4-23
市民咨询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张女士来电咨询:自己的生育险在历下区单位交了10个月,丈夫的生育险已经在历城区单位缴纳4年,生育第一胎后,如何报销,希望职能单位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4-2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张女士生育保险缴费未满12个月,由用人单位负担。如果在其丈夫处报销,须生育前6个月无工作单位,才能报销。所以张女士的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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