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4-23
市民反映G309收费不合理
孙先生来电反映:自己居住在高新区巨野河办事处埠东小区3号楼,是高新区巨野河办事处东枣园村拆迁户,通过经十东路309国道收费站时要求交纳过路费,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04-2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
G309收费站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合法收费站。该站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04]295号文件批复成立的。暂定收费10年。收费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