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4-20
市民反映某宠物医院无证经营问题
范女士来电反映:自己到历下区中铁十四局斜对面的宠物医院给自己的宠物看病,此医院没有税务登记证,不给开发票。来电人对此表示不满,希望相关部门调查落实。
回复时间:2012-04-2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经调查,该宠物医院自开业以来尚未取得兽医许可证、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办理税务登记证。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执业证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文》有关规定,对无证照而从事经营者拒不开具发票的行为,我局已下发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已通知被举报单位30日内带全所有资料到历下区纳税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 税务机关对无照户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