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4-20
市民反映平阴县某饭店不开发票问题
马先生来电反映:在平阴县玫城公园向南200米路东侧的饭店就餐后,商家不给开具发票,来电人表示不满。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4-2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平阴县回复:
据该负责人杨经理解释,因店内晚上无人值班,税控机曾被盗,故税控机一般放置在家中,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消费者带来不便。据此,依照相关规定,对该店作出处以300元罚款(罚款收据20061鲁地罚电0011602号)的决定,已处理完毕。